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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测字天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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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关键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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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满意父亲的称呼,但到底借着给萧风倒酒的名头,坐在了萧风的旁边,自己则被迫和巧巧坐在远端。

  只有巧巧满不在乎,大口吃肉,大碗喝……汤。

  萧风是不让巧巧喝酒的,因为太小了。

  张云清和王迎香如果想喝一杯,萧风倒是能同意,但必须是最淡的那种米酒,不能是萧风和张天赐喝的这种黄酒白酒。

  张天赐环顾左右,有些诧异。

  “大哥,听说戚将军和展护卫都在你家住着呢,怎么不请来一起喝酒。他们也不算外人啊。”

  张天赐对这两位在他家里浴血奋战的事十分感激,虽然知道那是萧风的面子,但保护的可是他的女儿啊。

  萧风微笑举杯:“女孩子太多了,不方便,改天我单独请他俩喝酒。”

  张天赐觉得这样有点不够意思,不过对萧风言听计从已经刻进他骨子里了,连反驳的想法都觉得有罪。

  于是带着负罪感,张天赐连干了三杯,把这事扔到脑后去了。

  黑暗中,远远的一棵大树上,有人在盯着萧府。树影摇曳间,依稀能看见身材高大,身形曼妙。

  她一双丹凤眼都瞪得流泪了,一眨不眨的盯着萧风,生怕一眼看不见,就被萧风溜走了。

  曾造办家住在京城里,虽然是最靠近城墙的那一片,但仍然是他最值得骄傲的事。

  能住在城里,那就说明了社会地位,至少不是那些必须排队进城门的乡下人能比的。

  哪怕是乡下的地主,想进京城也得等天明鸡叫,想住在城里也得有地方保函。

  作为一个匠人,能干到这个份上,也算是业界之光了呀!

  所以曾造办在进家门之前,先买了一块卤肉,准备晚上喝两杯,庆祝今天有惊无险的躲过了麻烦。

  在肉铺和家之间,有一条又黑又长的胡同,曾造办拎着肉,哼着小曲走在胡同里。

  一个人拦住了他,一身飞鱼服,腰悬绣春刀。

  曾造办顿时就瘫了,那人一把抓住他的胳膊,帮他站稳,声音很低,很冷。

  “我只问你一句话,这句话对你无关紧要,但你若敢告诉别人,我保证你求死不能!”

  曾造办拼命点头,不敢出声。

  “如果你还有当年的手艺,从拿到那块玉佩,到磨字刻字完成,需要多久?”

  曾造办根本没有说谎的想法,而且赵文华也没提醒过他在某个问题上要撒谎,所以他肯定实话实说。

  “最快也要十天。”

  “你那徒弟呢?”

  “最快也要十五天。不管找谁也不能低于十天!”

  曾造办颤抖的声音中带着一丝自豪,这就是工匠精神!

  能工巧匠的能力不容置疑!在我的领域里,我就是王者!

  那人也根本没有质疑,转身就隐没如黑暗中。

  “记住我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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