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八章 我若为军
条凳上,背、臀、腿,皆受杖。多少算得上大失颜面的一件事。然而帅帐中坐着的诸将一个个默默地站了起来,半跪于地,行以军礼。
他们仿佛不是在看武安侯受刑,而是在敬武安侯受勋。
如果说此前他们崇敬武安侯,崇敬的是其人的身份地位,是其人的显赫声名,那么在这一刻,他们崇敬的是一个真正的军人。
敬畏军法,也尊重军法的军人。
对今日的姜望来说,现在的一幕,他完全可以避免。一根木棍算什么?单指可撅。
罗存勇算什么?一个「滚」字就足以将其赶回决明岛。姜望若铁了心今日不肯受这刑,谁也奈何他不得。
祁笑不亲至,放眼整个迷界齐军,谁还能真个压制他姜望?在祁笑不至的情况下,这份惩诫令,姜望也完全可以推翻。但木棍为诫杖,代表的是军法。
罗存勇为旗卒,代表的是帅令。
姜望自问智略不及重玄胜,用兵不及李龙川。兵法一道,深不可测。他根本都是近几年才开始接触,自知绝不是什么兵法大家,更非兵道天才。他可能永远都没办法在兵法上有什么灿烂的建树。
但他绝对不想败坏军纪,开大齐军营风气流污之先。祁笑不至,本身就是给姜望选择。
姜望做出了选择。
当罗存勇咬着牙,使足了劲,一棍一棍地打完。
半跪在四周的将领纷纷冲上来,解衣为武安侯披,一时身上七灰八紫,堆了不少外衣。罗存勇也立即扔了诫杖,跪伏在地上,一头磕响:「末将该死,贱为此事,使君侯难堪!」姜望从条凳上起身,低头看了看自己,笑道:「是有点难堪!」
他弯腰将罗存勇扶起来,看了看帐中的诸位将领,若有所思地道:「但到底是裸身受杖比较难堪。还是仗着国侯身份,践踏军法,跳脱于军律之上,更应该让人难堪呢?」
他将那些七灰八紫的外衣一并抱在怀里,自往帅位上走,其声漫漫:「本侯以为是后者,诸君以为如何?」
匡惠平率先跪倒:「君侯令旗所指,末将纵死不违!」
涂良材亦拜道:「末将愿为君侯马前卒,刀山亦往,火海亦往,令行禁止,死而无憾!」一时帐中皆拜声。
姜望在帅位前回身,坐了下来,静静地看着眼前这一幕,叹道:「逐风旧事,诚为吾诫!」诸将尽肃。
这句话是有典故的。
昔年武帝当国,携沐贵妃游于外城,踏青赏春。偶见摧城侯屯军大营,来了兴致,便与沐贵妃策马巡营。
军中有禁令,日落之后,营中不许纵马。军中有禁令,任何人不得无令入营。
摧城侯闻讯赶来,先请天子单独入帐,表示要上奏军事,然后以取密报为借口出得帅帐。在帐外连发三箭,一箭杀了放武帝入营的门将,一箭杀马,一箭杀沐贵妃!
言曰,为臣不可以逾越天子,为将不可以逾越军令。乃回弦自尽。
齐武帝拦住了摧城侯,并割发一缕,表示天子承责。此所谓军令如山。
大齐九卒里,四象第一的逐风铁骑,便是这样训练出来。此事记载于《史刀凿海·齐略》之中
。
而关于这件事,由大齐史官所载的《齐书》里,还有后续。
武帝抱着沐贵妃的尸体回城,亲自扶棺,大哭三天。《齐书》上说,「哀情甚绝」。
但即便齐武帝如此伤心终武帝一朝,摧城侯府都与国同荣,荣耀甚至延续到了今天。姜望对这段历史故事是非常熟悉的,齐武帝,初代摧城侯,都是印象深刻的传奇人物。甚至于他手里还有一本初代摧城侯所著的《石门兵略》,是李家老太君所赠,叫他莫学李龙川,莫松少年弦,少去青楼多读书。
虽然离吃透其中学问还差了十万八千里,但也是认真地读过的。读书观人,观其治兵之法,而愈能理解初代摧城侯的选择。
以史为鉴,知兴替也。苦读良书,或有一得。
不过那位沐贵妃的名字,却是未见于《列国千娇传》中。想来要么是《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