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二十四章 偷袭,闪击,晴港乱战!
天元领地东部,长达数公里的隔离墙外。
上百穿着黑绿色无标作战服的士兵,正趴在潮湿的地面上,眯眼打量墙上光亮处。
在那不断转动的警戒灯下,几名炯炯有神的警卫手里握着黝黑的步枪,正来回踱步。
不时,他们停下脚步,用锐利的眼神扫视远方。
让人颇为意外的是,在这个已经到了深夜的时间,这些警卫竟然没有一丝疲惫模样。
“话说请报上说这些原始人手上的武器都是烧火棍这看着也不像是烧火棍啊,我们这么大摇大摆的越过他们,不会被包夹吧?”
缓缓翻了个身,说话的男人将身底下的步枪掏出来放在侧边,嘴里不由喃喃道。
他的名字叫拉姆,现在名义上是晴港避难所内的防卫兵大队长。
只不过和那些从出生就注定会进入军队的晴港士兵不同,几个月前,他还只是一名藏在下水道的流浪者,每天要为了生计奔波在危险的城市内。
随着晴港避难所发布召集流浪者的号令,城市内越来越多流浪者前往加入。
他也没怎么犹豫,混在流浪者群里成为了一名此前做梦都不敢奢求的“地鼠佬”。
事实证明,这果然是一个正确的决定。
地鼠佬的生活可比流浪者爽多了。
靠着在城市内刨食的本领,拉姆成功通过了筛选,成为了一名晴港防卫兵。
靠着士兵的身份,这几个月他再也没忍饥挨饿过。
虽然有时候也只能吃个半饱,但总算没再为食物担心过。
尤其是前些天地上和地下进行谈判后,指挥官埃德蒙更是宣布每人每天都能吃三顿饱饭,甚至他们这些防卫兵还有了薪酬。
这简直是梦寐以求的生活。
当然,要是能不出来执行这该死的偷袭任务就更舒服了。
这些天埃德蒙陆陆续续又征兆了六万多名流浪者进入训练营,成为了防卫队的预备役士兵。
而他们这些之前的普通士兵,也摇身一变成为了或大或小的队长,手底带着几十号人。
说实话,让一些完全没经过多少训练的普通流浪者上战场也太草了。
拉姆保证,就算是已经训练了半个月时间。
他旁边的这上百人里,仍然有三分之一的人打固定靶都会脱靶。
不过,这和今天他们要执行的任务关系并不大。
按照出门前上面下发的战术手册,拉姆小队只需要等到正面战争打响,再趁乱通过警戒墙的防护缺口进入腹地即可。
没有具体的任务描述,也没有奖励,更没有惩罚。
如果是流浪者的身份来执行这种任务,拉姆觉得自己最多开两枪意思一下,不被责罚就算成功。
但获得地鼠佬身份已经刺激到了每个流浪者内心的欲望。
为了过上更好的生活,在晴港新城内拥有一座自己的房子,甚至是效仿那些该死的地鼠佬左拥右抱,每天都能去黑市小酒馆快活快活。
今晚指挥官埃德蒙临时征兆队伍的时候,他几乎不假思索的便选择了报名。
当然,对那些城市内老牌地鼠佬避难所出手,他自问还没那个胆子。
毕竟埃德蒙为了将城市内的水彻底搅浑,直接对所有避难所一同发起了进攻。
但好运对上这个大家口中盛传的“原始人部落”,他却有着十足的信心。
在近十万由流浪者组成的防卫队里,想要证明自己的价值,就得有能拿出手的战绩来。
很明显,今晚正是他刷战绩的最佳时机。
在八个从不同方向进攻天元避难所的防卫小队中,拉姆小队必须取得亮眼的成绩!
“都打起精神。”
“他们换防的时间是夜里一点,马上就到时候了。”
“我们的目标是.荒骨村,谁能拿下最多的人头,谁就是拉姆小队的副队长!”M.biQuge.biZ
针对每个避难所的情报,晴港避难所几乎已经做到了极致。
在三个不同聚集地的选择中,拉姆选择了看起来最简单的荒骨村。
毕竟那里的地形看起来和晴港市最接近,对于有着充足经验的流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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