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四合院:我的穿越为啥这么陋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八百八十一章 猫狗大战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狗之战。

  “唰!”

  凄厉的裂革声响过,厚实的牛皮沙发,在夜魇的利爪下,跟奶油一样,丝滑无比的裂成两瓣。

  不过夜璃更快,已经飞身蹿到了水晶吊灯上,快到不可思议,甚至都没看清它的动作,夜魇攻击虽然犀利,但是却连它的一根毛都碰着。

  “吼~”

  夜魇一击不中,眼中红光更甚,高声咆哮,毫无间隙的折返身形,猛地跃起几米之高,伸出利爪,再次朝夜璃袭来。

  “哗啦啦~”

  昂贵精致的水晶吊灯,瞬间就被夜魇一爪子掏了个稀巴烂,无数水晶碎片,流星雨似的四处飞溅散落。

  主灯熄灭,客厅里的光线瞬间就暗了下来,就在此刻,遭受无妄之灾,正在躲避水晶雨的兰斯洛特。

  猛然眼前一花,随即肩头一沉,夜璃已经毫发无损的落在他的肩膀上。

  早在新宿初遇夜璃的时候,杜蔚国就曾经预估过夜魇跟夜璃干架的场面,当时,他推算的结论是夜魇完胜,而且还是碾压式的完胜。

  事实证明,他错了。ŴŴŴ.BIQUGE.biz

  夜魇的速度迅捷,力大无穷,攻击力彪悍,而且它能自愈,还能使用精神攻击手段,堪称是毫无死角的六边形战士。

  但是,夜璃的攻击力虽然远远不如夜魇,甚至破防都有点困难,但是它的速度足够快,比夜魇还要快上一线。

  同时,夜璃身为厄猫,本能天赋是魅惑,可以免疫绝大多数的精神攻击手段。

  而且,因为体型的原因,夜璃对于腾挪辗转的空间,要求非常低,几乎是见缝就钻,有空就行。

  一招鲜,吃遍天。

  夜璃只凭速度这一项,就可以稳稳的立于不败之地,当然,它想打败夜魇也是不可能的。

  甚至夜璃都不敢近身攻击,毕竟它们的速度也只差一线,一旦近身换伤,夜魇最多轻伤,夜璃最次重伤。

  所以这场别开生面的猫狗大战,最后的结果,注定只能是平分秋色。

  当然,这仅限于夜魇保持当下的威玛狗形态,如果它现出终极形态,夜璃必死,甚至连挣扎的余地都没有,跑都跑不了。

  夜魇一条能够分叉,千变万化的血藤尾,就能玩死它,事实上,这间别墅里,夜魇才是战力第一,如果它火力全开,陆言他们加一起都不是对手。

  说实话,杜蔚国能收服夜魇,也是因为他同时拥有瞬移跟心灵屏障两项神技,否则,想跑都难。

  “咚~”

  近吨重的夜魇一击落空,重重的砸落在地,漂亮的大理石地砖顿时龟裂好大一片,地面都被砸出几个浅坑。

  它狗眼之中,红芒愈胜,另外两只始终紧闭的眼睛,都露出一条猩红的缝隙,它要变第二形态了,开四眼。

  客厅里的几人都是高手,瞬间汗毛倒立,如芒刺背,几乎同时感应到了强烈的危险。

  被夜璃落在肩上,无辜躺枪的兰斯洛特更是亡魂大冒,他可不想直面狂暴的夜魇,下意识的抖动肩膀,想把夜璃甩下去。

  “喵~”

  就在此刻,夜魇作势欲扑的时候,夜璃突然轻轻的叫了一声,声音并不大,糯糯的,听起来就像小女孩撒娇卖萌似得。

  可是随着这声猫叫,所有人都是心中一软,不受控制的想起来记忆中曾经最美好的时光跟身影,脸上露出缅怀之色。

  就连暴怒中的夜魇,都下意识的停下了动作,眼中红光也淡了不少,丫的,你说它能回忆啥?难道是在回忆杜蔚国给它烤老虎肉吃的美好时光?

  其中,兰斯洛特反应最为强烈,身体一僵,硬生生的停住了抖动肩膀的动作,眼圈都红了。

  不久前,他才刚刚丧失了唯一的儿子,成了孤魂野鬼,此刻,看见夜璃宝石一样瑰丽的蓝眼睛,就仿佛看见了自己的儿子,无限留恋。

  “汪嗷~”

  夜魇低声咆哮,几人这才如梦方醒的回了神,不过看向夜璃的目光,都忍不住柔和了几分。

  这就是魅惑能力的独到之处,就算不能马上让人死心塌地,也很难让人生出敌意,时间久了,百炼钢成绕指柔,欲求欲予。

  杜蔚国这孙子,一直有心灵屏障护身,对此认知不足,过于轻视魅惑这个能力了。

  之前,他跟大狐狸搭伙的时候,胡蝶花太傲气了,一次都没有使用过魅惑,所以,杜蔚国根本就不知道这技能到底多强。

  有个毒鸡汤是大概是这么说的,男人征服世界,女人征服男人,虽然有点言过其实,但是话糙理不糙。

  但凡女人,只要相貌尚可,再稍微有点魅惑手段,还真的可以无往不利,不信,看看后世那些姿色平平,却赚得盆满钵满的女主播,嘿。

  “喵~”

  夜璃又叫了一声,不过这次,众人倒是没有表现出异常,夜璃是对单独对着夜魇叫的。

  夜魇没有展开攻击,只是喉咙里不断发出如雷一样低沉咆哮,似乎情绪略微有点激动。

  “喵喵~”

  随后,夜璃又叫了两声,夜魇眼中红光闪烁,似乎正在思考什么,已经不再咆哮了。

  “喵喵喵~~”

  夜璃又叫了几声,前后大概3分钟左右,夜魇傲娇的哼了一声,眼中的红光彻底熄灭,甩着狗头,扭着屁股,慢慢离开了。

  这傻狗,被夜璃说服了!
第八百八十一章 猫狗大战(3/3).继续阅读
《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