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张元清江玉饵笔趣阁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八十八章 赌狗不得好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六百万。”

  “汉高祖时期已经有螺丝钉了?您收好,这么贵重的古董可别弄坏了。”

  张元清逛了半小时,唉声叹气的返回连三月身边,没好气道:

  你这果然是黑市,一个个全是黑了心的蛆。”

  他算是弄明白了,摊位上的物品,大部分都是灵境里倒腾来的对象,连材料都不算,更别说道具了。

  就说嘛,怎么可能有这么多的道具。

  这里的摊主,大多数只有少量的材料,然后摆上一大堆凡物凑数,能坑一个是一个。

  另外,不管是摊主还是客人,都没有掩饰自己的气息。

  一圈逛下来,他发现这里圣者数量不少。

  连三月嘴里叼着燃到一半的雪茄,姿态非但不粗俗,反而有种说不出的优雅,啧啧道:

  “很多第一次来我这里的人,都会踩坑被骗,你很聪明。当然,聪明是天才最基本的素养。”

  说罢,她聘聘婷婷的前行,横穿黑市。

  张元清跟在身后,审视着这位炼器师的背影,连三月身材比例极佳,该瘦的地方瘦,该胖的地方胖,走起路来,扭的特别烟视媚行。

  她给人的感觉是个江湖阅历丰富的客栈老板娘,总是笑吟吟的,并没有主宰级大佬的威严和矜持。

  但张元清知道,这女人比五行盟的长老要危险多。

  大部分长老还是偏正派的,她不一样,她是混乱中立属性。

  穿过闹市,他随着连三月来到一座角斗场,正方形的播台上空无一人,也没有看客。

  “每个星期的双休日是角斗场营业的时间,有空可以来看看生死战,如果缺钱了,也可以上去打几场。”连三月随口道。

  “很赚钱?”张元清问。

  “赢一场奖励两百万,死者的道具归你。规矩就是,只能有一个人活着下来。”连三月吐着烟圈,笑道

  “元始天尊来这里打擂,下注的人肯定很多。”

  交谈间,他们穿过角斗场,在一扇木门前停下来,连三月拧动门把手“咔嚓”一声,随着门打开,一阵撕心裂肺的哭声传来:

  还给我,把我的道具还给我,你这个挨千刀的东西”

  怎么回事,我是不是进了狼窝?来之前看面相,此行明明大吉大利啊.张元清探头朝里望去。

  只见两个壮汉架着一个戴面具的男人走出来。

  面具男声嘶力竭的哭嚎着,喃喃重复着:“还我道具,还我道具”

  连三月慵懒的倚在门边,一手抱胸,一手捻雪茄,笑吟吟道:

  “愿赌服输,有什么好哭的,不像个男人。老规矩,封炉吗,一天一百万。”

  面具男哭嚎道:“老子已经倾家荡产了,封你娘的炉。”

  连三月笑着挥挥手,让壮汉把面具男拖出去。

  待哭喊声越来越远,她似笑非笑的看着张元清,道:“进去吧!”

  进入房间,宽敞的屋内没有任何家具,中央立着一尊两米高的三脚青铜炉,椭圆形的炉腹雕着火焰,形似太上老君的炼丹炉。BIquGe.biz

  炉边立着一把半米高的铁锤。

  张元清朝连三月投去询问的眼神,后者轻笑道:

  “它是我的镇店之宝。”

  努努嘴,示意张元清查看物品属性。

  张元清走上前,停在青铜炉边,手掌按在炉腹,几秒后,物品信息浮现:

  【名称:百炼熔炉】

  【类型:锅炉】

  【功能:炼器】-

  【介绍:上古流传至今的熔炉,曾因一次灾难沉入海底,最后被寻到,它是远古大能们炼器专用的炉子,无数耳熟能详的神兵利器都产自百炼熔炉,它能分解一切能塞入炉子里的东西,包括规则。也能产出一切可以产出的器具,包括规则。】

  【备注1:使用它时,需献祭道具或材料。】

  【备注2:4%】:

  “规则类道具?”张元清“嘶”一声,能对付规则的,只有规则。

  “而且是规则类道具中的极品。”连三月纠正一句,双手抱胸,笑道:

  “它能炼出你想要的道具,使用炉子免费,但激活炉子的火石,你需要向我购买,一块五十万。”

  “另外,献祭的道具或材料需要你自己出,也可以花钱在我这里买。”

  张元清皱起眉头,问道:

  “一定能成功?”

  献祭出去的道具多半就没了,如果不能成功,那就是血亏。

  “看到备注2了吗,它需要蓄能,献祭的道具越多,蓄的能量就越多,但达到100%,就一定能炼出一件称心如意的道具。”连三月说道:

  献祭的道具品质越高,蓄能的点数就越高,但有时候,一件普通的道具,就能让它积蓄50%的能量,有时候一件道具,却只能积蓄

  “我见过一个幸运儿,两件超凡境的普通道具,炼出了一件超凡境极品道具,所以很多人喜欢来这里赌一把,就像刚才那家伙。”

  张元清心说灵境真不愧是“游戏”,强化道具虽迟但到。

  刚才那个面具男,不就是强化狗吗。“

  “封炉又是什么意思?”他沉吟着问道。

  “炉子的能量积蓄会维持七天,七天后清零,封炉的意思就是,在你倾家荡产还没成功的情况下,接下来的七天里,我不会让任何人使用它,免得你替别人做嫁衣。”连
第八十八章 赌狗不得好死(2/3).继续阅读
《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