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孟原赵海平小说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285章 陌刀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罗英看向面前的试炼幻境入口。

  【匹夫试炼:天下兴亡】

  看到这个试炼幻境的名字,他自然而然地想到了那句流传于天下的名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而从名字上来推断,这个副本极有可能是匹夫凭借着一己之力的勇气与意志,改变天下兴亡大事的事迹。

  只是……

  历史上这样的事迹多吗?

  恐怕是凤毛麟角吧。

  如果是真正如传统意义上的匹夫,個人战力很有限,文化程度也不高,无非也就是做一个农民起义中的小兵。单个人的力量,再怎么说也很难对天下大势产生影响。

  所以,罗英推测这里的“匹夫”应该不是一个毫无特长的普通人,而更有可能是一个具备了一定个人勇武的英雄人物。

  做到了一个匹夫所能做到的极限?

  带着这样的猜测,罗英迈步进入试炼幻境中。

  ……

  穿越入口之后,罗英发现自己正处于辽阔的战场中。

  秋高气爽,正是大战的好时节。

  此时他的视角是在半空之中,俯瞰大地,可以清楚地看到整个战场的全貌。

  向东北方向看去,能够隐约看到一座大城的轮廓。而大军所驻扎的地方并非是荒原旷野,而是在大城附近的一座寺庙。

  在寺庙之内,还能看到一座佛塔。

  这座佛塔有十三级,高近四十米,呈正方形,外观奇古秀丽。

  而罗英发现自己所在的大军,正是驻扎在寺院中以及寺院周围。

  如果向更远方看去,还能看到附近有河流与山川掩护两翼,可以说是一处绝佳的战场。

  军阵向着东北方的城池展开,粗略扫过,可以看到大致分成了大约六个兵团。

  最后方的是大军行营,往前是一支约有数千人的精锐骑兵,再往前则是大军的主力,更前方的前锋部队则是由中央精锐步兵与左右翼的番邦佣兵构成。

  军阵绵延数里展开,足以见得这是一场动员人数超过十余万人的超级大战。

  罗英隐约能够看出,此时己方军阵之所以能以这种方式展开,正是因为有着地形的优势。

  敌军就驻扎在东北偏北的城池之中,而己方所处的寺院位置两侧分别有河流与山川,能够确保两翼不会受到骑兵的威胁。

  所以,才无需将大军分成前后左右中等五军,只需要全心全意对付来自于正前方的敌人。

  而在看到战场的全貌之后,罗英也对这场战斗有了大致的猜测。

  由于他一直在备战《暗沙》这款游戏,所以对于游戏的基础内容以及历史知识也都有比较深的了解。

  而此时的战场,在历史上绝非什么默默无闻的战斗。

  从寺院和佛塔的样式来推断,这极有可能是香积寺之战!

  香积寺之战,在古代的冷兵器战斗史上可以说是一次载入史册的战斗。

  它是古代历史上的阵斩记录巅峰:半日斩首六万人!

  虽说之前或者之后,古战场上也有不少产生大量阵斩的战役,但跟此战都有所区别。

  其实在燕之前更早时期曾经发生过坑杀降卒三四十万的大战,听起来数字更加震撼,但坑杀与阵斩,是完全不同的。

  阵斩,意味着对方并没有发生成建制的崩溃,而是顽抗到底了。

  而其他大战中,如果发生大量的伤亡数字,往往要么是一方已经陷入重围,精力、体力、士气都已经到达极限,要么是一方已经溃逃。

  大量的斩敌数字,都是发生在单方面的屠杀过程中。

  但香积寺之战中,一个下午斩首六万、俘虏两万、逃散两万,敌方在已经战败的情况下,硬是死了将近六成的士兵才彻底崩溃,这在冷兵器的战场上,几乎已经是一个不可能的数字。

  一般而言古代军队如果能在阵亡10%的情况下崩溃就算是精锐之师的正常发挥。

  而这支军队的六成阵亡崩溃,不管这其中到底有没有水分、具体有多少水分,都足以说明他们是绝对的精锐之师。

  而双方,是一场精锐对精锐的死战!

  香积寺之战,就是梁朝平定安史之乱的一次关键战役。此战梁朝大军共计十五万人,而叛军则是同样有着十万精锐。

  这些叛军都是藩镇边军中的精锐,战斗意志、战斗技巧和军队组织度,都极高。

  所以,这一战是名副其实的硬仗!

  罗英的视野快速拉近,而后,进入到整个大军最前方的军阵中。

  前线正中央是精锐步兵军团,两翼是番邦佣兵。

  而精锐步兵军团同样分成几层。

  按照梁朝时的军队结构,军阵最前方是弓弩手和长枪兵。在战斗开始时,先由弓弩手对敌人进行第一轮打击,而后等双方接站,精锐长枪兵则是要负责扛住阵线。

  两翼骑兵则是看情况迂回包抄,扭转战局。笔趣阁

  而一旦长枪兵被骑兵部队突破,则要立刻由后方的预备队堵上缺口。

  如果缺口堵不住,被对方的骑兵长驱直入,那么整个阵型就会立刻崩溃,这在冷兵器时代几乎等同于必败。

  因为一旦军队的组织度被打崩,再怎么强大的名将也不可能在乱军之中将大军重新掌控,之后必然是一边倒的溃败。

  而罗英的视野在快速下降之后,就来到了长枪兵方阵后
第285章 陌刀(1/3).继续阅读
《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