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暗流
精灵之都·潘达兰,前方几公里处的农田间。
远看精灵之都很美,宛如人间仙境,但在靠近后,发现这里带上了几分烟火气,比如建筑群中漂浮而上的炊烟,城前开阔地上的农田,以及农田间的垂耳犬。
这些垂耳犬体型不算特别大,只能算是中大型犬,它们有些匍匐在田地间,有些则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
不要因它们的性格与憨憨的眼神而小看它们,它们只对类人生物友善,主要负责看守田地,全天24小时值班,一旦有大型食草动物群接近,它们从不单打独斗,几声犬吠把周边同类都召集来,蜂拥而上,非常不讲武德。
就算面对一些大体型的超凡野猪,它们也敢硬怼,并且因是中大型犬,它们的食量不算太大,杂食性的它们什么都吃。
除农田主每天固定给喂一餐,其他时候,这些垂耳犬会抓田鼠,乃至于无毒的昆虫吃,大幅度缓解了啮齿动物对谷物的威胁。
在这片一望无际的田野上,千万别惹垂耳犬,当你把一只垂耳犬打到嘤嘤逃窜后,不超2分钟,它会带来上百号兄弟,把你的鞋都撵掉。
这世界的精灵族既农耕,也游猎,外加港口的捕鱼业,这才满足5000万人口带来的食物消耗。
游猎方面,猎犬是必须的,农耕方面,因临近热丛林,要防止食草动物群来祸害庄稼,所以精灵族与垂耳犬之间,是长达千年的驯化、饲养关系。
垂耳犬吃着最少的食粮,干着最多的活,对主人忠心耿耿,这种猎犬,任谁都喜欢。
苏晓走在麦田间的小径上,不远处就有只垂耳犬,它下半身被谷黄色的麦田挡住,只露出狗头,它的外表情格外认真,时常环视周边,快到收获的季节,它最近压力有点大。
“布布,你看人家工作多认真。”
巴哈调侃着开口。
“汪。”
布布对田间的垂耳犬叫了声,垂耳犬向这边看来:“汪,汪。”
“汪汪汪……”
布布汪与垂耳犬开始交流,想必,大概内容是,你好,我是狗,对面则回复,你好,我也是。
苏晓示意布布自由行动即可,近期内,大概率不会与精灵族直接爆发矛盾。
当苏晓走出麦田时,他向布布汪所在的方向看去,布布汪周边已经聚了几只垂耳犬,怎么看都感觉,布布是在给那几只垂耳犬开会,没一会,那几只垂耳犬看布布的目光,竟然带上了几分崇拜,这让人感到非常的不可思议。
“这~”
艾朵儿想吐个槽,但一时间不知道应该说什么。
在本地人莱戈的领路下,苏晓顺利进入精灵之都,几处关卡的精灵卫兵虽不少,但只要是类人智慧生物,他们都不会阻拦。
南部炎热的温度,让街上精灵族的穿着比较清凉,湿润的气候,让精灵妹子的肌肤白皙、娇|嫩。
街上过往的精灵妹子,让人重新对精灵族的颜值恢复信心,毕竟,初见大长脸·莱戈时,会让人有种‘卧|槽,精灵族原来就长这样?’的既视感。
街道两侧异邦风格十足的建筑风格,让人能看出精灵族对美感与精致的追求。
苏晓停步在街边的小摊前,品尝了精灵族的几种小吃后,发现这些小吃的口味偏清淡,很少用香料,辣或腥辣等,都不被精灵族所接受。
街面上的土黄色方石很整齐,街边有书店、餐馆、裁缝店等,超8米宽的街道中心有一道钢轨,两只角犀拉着三节前后相连的车厢停下,这是公共列车,定点停车,途中不能上下车,和公共汽车类似。
精灵族的科技虽算不上先进,但也不落后,电力已经发展出,多用于照明,有超凡力量的世界,电力得不到太好的发展,比它优秀的能源太多。
苏晓路过一条窄巷时,略显急促的呼吸声从里面传出,他侧头看去,精灵族的开放程度,超乎他的预料。
巴哈问道:“你们精灵族都这么开放?”
“那当然了,不过据说以前没这么开明,各位,欢迎来精灵之都·潘达兰。”
莱戈对小巷内的场景习以为常。
没一会,苏晓停步在一面路牌前,等候片刻,巴哈返回,爪中已拎着个钱袋。
打开钱袋,苏晓估测里面约有上百枚钱币,这钱币名为「瑟尔」,其实就是种银币,比一元硬币大几圈,手感比同体积的银重几分,应该还蕴含其他的保值物。
相比黄金、蓝锡等贵金属,精灵族更喜欢代表轻盈与纯洁的银。
「瑟尔」,也就是银币,购买力很高,之下还有「布马」、「纳什叶」,分别为水晶质与铁质的钱币,根据大小、花纹,以及上面数字的差别,决定购买力。
纸质货币也有,但没想象中那么常用,精灵族有不少设施都是投币才能用,就比如苏晓正在等的公共列车。
叮铃~
公共列车停下,车铃因车厢停止所产生的晃动响起,苏晓在钱袋内取出两枚面值为5的「纳什叶」,投入钱箱内。
上了公共列车,约十几秒后,车辆出发,苏晓看向贴在对面车厢内部的城市地图,他要去的是中心公园,也就是初始之树所在的位置,从这到中心公园有三站地。
邻座,一对精灵族小情侣彼此拥|吻着,对面是名双目无神的流浪汉,流浪汉摘下遍布线头的连衣帽,露出脸上角质化的皮肤,宛如丑陋的鳄鱼皮。
苏晓发现,附近的莱戈,不敢再去看对面的流浪汉,方才还拥|吻的小情侣,此时也老实下来,坐在那一声不吭。
“外来的朋友,欢迎你来潘达兰。”
对面的流浪汉皮笑肉不笑,因苏晓此时收敛了气息,有人主动搭话很正常。
“……”
苏晓拿出瓶酒,抛给对面的流浪汉。
“慷慨的旅行者,送你个忠告,别饮用城里的地下水,除非你想变得和我一样。”
流浪汉啵的一声拔开酒瓶,大口向喉管内灌着酒液,这是个命不久矣之人。
公共马车到站停下,流浪汉有些费力的起身,他走出几步后,又开口说道:“外乡人,再给你个忠告,我变成这模样,不是因为‘吃’了太多红晶脂,是我脑子里的一个阀门关不上了,呵呵呵呵,哈哈哈~”
流浪汉怪笑着下车,见此,莱戈与那对小情侣都松了口气。
“红晶脂是?”
听闻苏晓的问话,莱戈答道:“红晶脂是种违禁品。”
“致幻剂?”
“对。”
说到此处,莱戈的目光有短暂的游离。
苏晓开始闭目养神,进入精灵之都后的所见所闻,让他感觉到些许的不谐调。
从文明传承方面,精灵族以前并不开放,不说是被碰下小手就不纯洁了,但也绝不会出现小巷内三人运动,或是公共列车内坐在腿上拥|吻。
苏晓思索间,公共列车又到了站点,距离中心公园还有一站地,苏晓选择提前下车。
没多久,一家书店映入眼帘,苏晓走进书店,当他走出来时,后面的莱戈与艾朵儿都抱着一大堆书籍。笔趣阁
在街边找了处长椅,苏晓开始一目十行的翻阅手中的书籍,这些都是人文、历史,以及个人传记方面的书籍,他要了解的是时代背景。
快速翻阅几十本书籍后,苏晓了解到了不少情报,首先,精灵族原本没这么开放,大概在150年前,精灵族还保留了婚姻终身制。
所谓婚姻终身制,是无论男女方中,任何一方早逝,另一方都不得迎娶新欢,或是改嫁,而一夫一妻制,700多年前就是法案级的规定,胆敢一夫多妻,或是一妻多夫,男性火刑,女性水刑。
这一切从700多年前逐渐崩溃,精灵族最先抛弃的是忠贞,之后是爱情与婚礼观的改变,到了如今,有很多精灵族更是提倡临婚,也就是有年限的婚姻。
更直观的体现是,最近十几年内,精灵之都内皮肉生意的从事者数量飙升,有些甚至不是为了钱财,只是寻开心。
并且各类酒品,尤其是醉人的烈酒,近些年也来越发受到精灵族的欢迎。
最近两年,一种名为红晶脂的致幻剂风靡,长时间吸食这种人工提取物,会像之前看到的那名流浪汉一样,皮肤上出现鳄鱼皮般的角质。
精灵族的生活越发奢靡与堕落,这与他们骄傲与优雅的祖先,出现了质的变化。
这感觉就像是,随着一代代的繁衍,精灵族的意志力越来越弱,欲望、酒精、致幻物等,开始被他们重视。
作为一个能在南部占据这么大领土的超凡族群,这显然是不正常的,苏晓估测,这或许是精灵族以灵魂之力激活「天赋唤醒装置」,所承受的恶果之一。
放下手中最后一本书籍,苏晓沿着街边的人行路前行,跟在他后面的艾朵儿满眼疑惑,如果是她初入一个地方,一定是先想办法接触此地的官方机构,如政|府、王族等。
在艾朵儿看来,苏晓似乎是在浪费时间